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四
Seminar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aw (Ⅳ) 
開課學期
108-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課號
LAW7421 
課程識別碼
A21 M794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三10,A(17:30~19:15)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霖1402。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3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學期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所欲探討之主要議題為:歐洲商標最新發展趨勢對我國商標制度之啟示。 

課程目標
歐盟為世界三大經濟體之一,其科技與產業原本即有高度發展,然而面臨美國、日本的競爭以及俄羅斯、中國、印度等新興國家的崛起,歐盟深感其競爭力有所不足。為此,歐盟針對未來如何提昇其產業與社會的發展,已經有相當長遠而縝密的思考與規劃,這其中如何促進科技與創新,以及如何藉由有效率的智慧財產制度來達到促進科技發展,並將成果擴散運用以促進社會進步的目的,就成為關鍵。
在商標法領域,自從1995年歐盟通過了共同體商標制度,設立單一的共同體商標,由內部市場協調局(OHIM)負責共同體商標註冊。透過單一註冊,可以在28個共同體會員國內獲得保護,經過20年的發展,該制度的運作已經相當成熟,對於其運作的成效,值得進一步了解與探究,以做為我國商標法制發展與產業進軍歐洲時之參考。
特別是2011年2月15日Max-Planck-Institute向歐盟執委會提交「歐盟商標制度整體運作研究報告」,該報告對於歐盟商標法進行了實體及程序完整的法律分析,包括保護客體、要件、著名商標之保護、混淆誤認之虞之認定、商標之使用、商標並存、後天識別性、商標侵害與救濟等。此一報告對於歐洲商標制度之未來發展,將有深遠的影響,值得進一步加以研究,以掌握歐洲商標發展的趨勢。
更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2月24日歐盟通過包裹立法,除了將原本主管歐盟設計的「內部市場調和局」(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改名稱為「歐盟智慧財產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簡稱EUIPO),同時原本之「共同體商標」(Community trade mark)亦將改稱之為「歐盟商標」(European Union trade mark),此一修正已經自2016年3月23日起生效。更重要的是,此次包裹修法中包括對於歐盟商標指令之修正,將過去數年來的歐盟商標改革一併加以規範,特別是這次的修正將原本所要求的保護要件「以圖樣表示」刪除,容許任何形式的商標得以成為受保護的客體、強化對地理標示之保護、將商標權保護擴及於商業名稱之使用以及比較性廣告、強化商標權之保護使其得以有效禁止他人自歐盟以外輸入仿冒品等。同時2016年3月23日也將因應過去商標審查實務所產生的問題,公布新的歐盟商標審查基準。這可以說是歐盟商標制度運作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改。
其實歐盟執從2010年開始就著手進行共同體商標法的修正,並要求歐盟執委會提出修正草案,2011年5月24日歐盟並做成正式結論「單一市場之智慧財產權」(A Single Market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認為歐盟應該要有更現代化而有效率的商標制度,並藉由歐盟商標的修正也帶動各會員國商標制度的現代化。因此這次2015年修正的歐盟商標制度就特別具有重要意義,也是未來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值得吾人高度重視。
此一歐盟商標的發展,雖然大部分的國家都贊成,但仍不免招致一些批評,例如荷蘭就擔憂強化對商標權人的保護使其得以有效禁止他人自歐盟以外輸入仿冒品的規定,恐將影響貨物的自由流通。
歐洲商標之發展在國際商標制度上具有重要的意義與影響,本學期將以歐洲商標制度的發展為重點,同時也探究是否有可以為我國商標制度未來發展借鏡之處。 
課程要求
大學曾經上過智慧財產權法課程,具備智慧財產權法之基本知識。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謝銘洋:科技發展之智慧財產權議題,翰蘆
謝銘洋、陳昭華、陳麗娟、李崇僖、李素華等:基因體醫學研發創新與智慧財產權,元照
馮震宇:智慧財產權發展趨勢與重要問題研究
謝銘洋:智慧財產權基本問題研究,翰蘆
謝銘洋等:智慧財產權入門,元照
謝銘洋:智慧財產權之基礎理論,翰蘆
鄭中人:智慧財產權法導讀,五南
劉孔中:智慧財產權法制的關鍵革新,元照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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